中纪委监察室二次扩容 高层密集约谈央企负责人

2014年05月27日 01:45  第一财经日报  收藏本文     

   【推荐阅读】中纪委新设两个纪检监察室 紧盯金融国资委[微博]和央企

                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被查 主要对接金融口

   省、市、县级纪委三年内逐级完成机构调整

  秦夕雅

  全国纪委机构调整已有“时间表”。

  今年内,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要完成机构调整;明年、后年推进到地市及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5月26日上午,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分析认为,在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进的纪委机构调整将延续中纪委“增强办案力量,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回归监督、问责、执纪的主业”等总体思路来进行。

  因地市、县的情况不同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杨晓渡在访谈中明确表示,“如何转,需要将中央精神更加紧密地结合实际来加以研究,务实推进。”

  “中央和省一级的职能配置一致性高,因此相应的机构调整总体思路较一致;但市、县一级的机构设置具有地域性和针对性,因此,需要结合实际。”国家行政学院政府法治咨询研究中心主任杨伟东教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中纪委纪检监察室再扩容

  找准职能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中纪委已开始“布局”。今年年初,中纪委对委部机关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

  杨晓渡介绍,此次调整明确了各位副书记分管的工作,以及常委、副部长分别协助副书记分管工作的机制。

  与此同时,推动内设机构的调整,目的在于将主要力量配备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找准职能定位、转变职能”。

  3月17日,中纪委官网公布了新一轮机构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增设两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中纪委纪检监察四室主要对接金融口的单位;五室主要对接国资委[微博]和央企。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等单位;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这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纪检监察室第二次“扩容”。

  2013年7月前后,为进一步转变职能,调整内设机构,突出办案业务,中央纪委监察部增加了2个纪检监察室。

  两次调整后,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中纪委的“办案主力”——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加到12个,并明确纪检监察室对联系地区和单位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这一机构改革的特点非常明显,针对腐败现象的专业化趋势,中纪委不仅增强了办案力量,同时增强了办案力量的专业化与针对性。

  此外,中纪委将把125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至14个,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

  这一清理后,外汇局、重庆市等多个中央有关部委机构和省份效仿清理。

  国家外汇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其参与的24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进行了梳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和领导小组4个,取消领导小组3个,保留参加的领导小组4个。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对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91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精简,取消或不再参与78个,保留13个,精简85.7%。

  “机构调整应该包含两层含义:从纵向看,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关系调整和人事任命等权力上移,这将涉及到相应的体制和机构的调整。从横向看,中纪委强调回归监督、问责和执纪的‘主业’,带来增强办案力量、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等调整。”杨伟东告诉记者,相较而言,第二方面的机构调整更为显性;但第一方面的调整会带来纪委运行模式的变化,因此其潜在影响会更加深远。

  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亦是反腐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纪委高层密集约谈

  “今年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党委。以案件线索为抓手,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同级党委汇报。”杨晓渡表示。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重申“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杨晓渡在访谈中透露,“中央纪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继2013年约谈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后,今年中央纪委7位副书记按照中纪委书记王岐山的要求深入联系单位和地区进行调研,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

  公开信息显示,5月6日到12日间,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人座谈。

  而在“五一”前,中纪委7位副书记分赴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等地就党风廉政和反腐败问题展开调研。

  王岐山在前述座谈会上强调,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所在部门、企业的其他工作。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纪委职能定位的回归。过去,除了监督、问责和执纪外,纪委还负有其他职责,现在要回归主业。第二,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杨伟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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